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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定 2018-2019 学年度上学期学校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4-19 点击数: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表彰和鼓励在 2018-2019 学年度上学期学习和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学生,调动我校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请各学院根据《阿坝师范学院校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试行)》(阿师院[2017]212号)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 2018-2019 学年度上学期学校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奖励标准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学校奖学金评选范围为阿坝师范学院全日制学生。大学一年级第二学期可参评综合奖学金,大学二年级可参评学习进步奖学金。
(二)奖励标准及评选名额:
1、综合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300 元/学期·人;
二等奖学金:200 元/学期·人;
三等奖学金:100 元/学期·人。
2、学习进步奖学金
200 元/学期·人。
3、评选名额见附件 1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任何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体育锻炼、科创文艺等集体活动。
5、综合奖学金获得者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期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应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 10%; 最终综合考评成绩=学习成绩(上一学期必修课平均分)*70%+综合德育量化考评得分*30%,综合素质评价支撑材料时间段为上一学期。
6、学习进步奖学金获得者按照每期末成绩与上一学期成绩相比,学期成绩进步明显(总成绩排名进步一个名次段)。
7、同等条件下,学生干部可优先评选。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定:
1、本学期内受“通报批评”的学生;本学年内受“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学生;
2、有违反社会公德、违反校规校纪行为正在受审查,拟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
3、本学期内有必修课或限选课不及格的学生,不得评定综合奖学金,但可以评定学习进步奖学金;
4、本学期所修课程学分总数低于 10 学分的学生。
三、评选需申报材料及申报办法
(一)申报材料:
1、综合奖学金、进步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填写申请表用宋体四号字,原表格式不变;主要事迹的填写结合各自学习、生活、思想方面,分段落并首行缩进两个字符;
2、各班学习进步奖学金发放总表电子表一份;
3、各班综合奖学金发放总表电子表一份;
4、个人自传 2000 字(电子版,格式见附件 6:经济与管理学院优秀个人成长自传报告)以上,要求图文并茂,由班级汇总后交至学习部。
(二)申报办法:
请各班严格按照《阿坝师范学院校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评选,并将评选结果(申请表、发放总表)于 4 月 25 日前报 E307 办公室曹老师处。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9 年 4 月 19 日
附件 1: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 2:阿坝师范学院学习进步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 3:阿坝师范学院综合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 4:阿坝师范学院 2018-2019 学年度上学期学习进步奖学金
发放表
附件 5:阿坝师范学院 2018-2019 学年度上学期综合奖学金发放
附件 6:经济与管理学院优秀个人成长自传报告
以上附件请见QQ群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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