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对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的要求,依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川教〔2018〕117号)文件,学校决定在应届毕业生中开展评选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优秀毕业生(以下简称省优毕业生)的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经我院2020届省优毕业生评审工作小组审核,党政联席会议审定,拟推金青龙(20173850)为经济与管理学院2020届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优秀毕业生,现予以公示: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0届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优秀毕业生 |
班级 |
学号 |
姓名 |
2017级会计班 |
20173850 |
金青龙 |
公示期为2019年10月29日至2019年11月2日。公示期,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薛国喜副书记(联系电话:18942823888)实名反映。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