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习时间
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原则上坚持每两周进行一次,每次学习时间2小时。一般安排双周三下午为学院教师统一的政治理论学习时间。
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政治理论集中学习,每学期不少于四次。其他学生政治理论集中学习,每学期不少于两次。学生政治理论学习时间一般安排在周三下午或星期天晚上。
二、学习组织
1.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原则上以学院党总支为单位进行,党总支书记为政治理论学习第一负责人。党总支书记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和组织学习时,可由组织委员或宣传委员主持学习活动。
2.党总支书记负责学习组织领导,履行下列职责:
(1)根据校党委每学期初制定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对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内容作出具体安排;
(2)掌握学习制度和实际运行的情况;
(3)主持集中学习和研讨活动;
(4)督促教职工学习记录和自学笔记,将学习开展情况列入年度检查总结内容。
3.学生政治理论学习原则上由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学院分团委书记)负总责,负责安排、组织、指导、检查、督促各班学习情况,各班班主任具体组织本班学生政治理论学习。
三、学习内容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内法规制度;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党和国家的重大路线、方针、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国内外最新形势发展;高等教育理论、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学校中心工作的目标、任务及其意义;学生手册等。
四、学习形式
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集中学习采用辅导报告、主题发言、讨论交流等形式。个人自学由个人自行安排学习时间和相关学习内容。
五、学习要求
1.我院师生要增强政治理论学习重要性的认识,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工作。
2.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把政治理论学习同解决统一思想过程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结合起来,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结合起来,同提高工作效率,解决学院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起来,同提高学习积极性、提高学习效率、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结合起来。
3.政治理论学习要在突出重点、丰富形式、健全制度、保证时间、注重实效上下功夫。
六、学习考核
1.学院党政办公室要做好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考核工作,重点考核集中学习的出勤情况、集中讨论的发言情况和用理论指导实际工作的情况。要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的内容,年度工作述职时应汇报理论学习情况。考核结果与教职工职务晋升、评优评先、外出进修培训等挂钩。
2.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各班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政治理论集中学习出勤情况、集中讨论的发言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与学生评优评先、奖助学金评定等挂钩。
七、整理归档
每学年末,学院党政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要对本学年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做出书面总结,并对学习记录、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归档。同时对本学年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做出的书面总结报学校党委宣传部。
八、本办法由学院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