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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阿坝师范学院学生校外住宿管理规定(试行)

作者: 时间:2020-03-11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关于严禁学生在校外私自住宿的规定,为了加强学校学生住宿管理,并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  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校外租房居住,确有特殊情况的,必须由学生本人与家长在各学院填写《阿坝师范学院学生校外租房申请表》,并签订《阿坝师范学院学生校外住宿安全承诺书》,由各二级学院存档,报学工部、宿管中心备案。

第二条  申请校外租房居住学生必须提供证明其确需在校外住宿的真实证明材料;提供租住房屋详细地址,房东有效联系方式。

第三条  在校外住宿学生必须保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做与学生身份不符的事,不从事任何损害学校形象的活动,按时到校上课和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

第四条  租住房屋发生变更的,学生必须立即向所在学院报告,并到学工部、宿管中心变更备案信息。

第五条  在校外租房居住是学生个人行为,学生必须加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一旦发生各类安全事故,责任均由学生本人及监护人承担。

第六条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及预科生。

第七条  本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

第八条  本规定由阿坝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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